婚前婚后巧算帐 边爱边算是婚姻的双赢经济学

 

  边爱边算
  婚姻账轻松说

  婚姻是相爱的人表达诚意和信任的最终方式。因此在一片柔情中如果提到钱,很多男女会觉得不合时宜或者大杀风景。但金钱实在是婚姻幸福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少了它,幸福也都不那么完美。你也许很惊讶下面的一个统计数字, 那就是世界上有70% 的离婚与经济有关。能够一生厮守白头偕老固然好,但若有婚变,就措手不及,甚至狼狈不堪,也不是一个成熟的应对之道。其实,将婚后双方的"得失"合理化才是给婚姻这本账的未雨绸缪呢!
  结婚之前清醒看
  曾经听到这样的话:当婚姻出现问题,面临离婚。你需要更多的考虑的是,减少你的其他方面的损失。如果这句话是一个女人说的,你可能会觉得她太现实了一点,但是由一个男人嘴里说出来,则是肺腑之言。其实我们在这里所提倡的婚内财产管理,并非不信任对方,总是抱着离婚的时候怎么明细财产,而是女人在婚姻里,除了付出爱与收获爱,更重要的 是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这样,在婚姻存续时,能保有更多的经济自由度与安全感。在婚姻出现危机时,也能保证自己受到最小的伤害。
  倘若没有了感情基础,这样的管理叫算计:没有了理性衬底,是恋爱不是婚姻,至少不是成功的婚姻。所以让我们以爱情的名义,经营婚姻的同时,也经营好婚姻中的财产。
  我们的身边不乏这样的例子,某女与某男恋爱多年,经过几年的奋斗,准备结婚买房,因为收入的原因,男方只出了首付款的一小部分,其余的款项由女方付清。不料风起云变,两个人突然分手,这时女方忽然想起买房时自己付的大半的首付款,因为当时处于恋爱的热辣期,女方为了表达自己对男方的信任,也是为了照顾男方的面子,所以在房产证和发票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故事的结局,只能是不了了之,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所以女方就只能默默地吞下这只苦果。不过,这个例子也提醒我们,即便在婚姻即将到来时,女人也要有保护好自己经济利益的头脑。
  出资合约--男女双方都放心
  婚前合资购置大宗财产时,最好由双方事先按实际出资比例、金额、权属,以及房屋财产双方所约定的各自份额,达成书面协议,留为底证,以避免以后出现的纠纷。也许有的女性会认为这样很伤面子,殊不知你的男友可能也很高兴将这种财产关系明确化,让双方都放心呢!
  在这可以供参考的标准是:如果你出资较他少,可以正大光明地提出做这样一份出资合约,美其名日给他一个"放心",如此一来双方都不会伤到面子。
  婚前公证巧变更
  关于结婚,似乎最时尚的处理方式好像就是做一个婚前公证,说清楚谁的钱是谁的。但是会有人说,这样做感觉特别伤感情,因此做婚前公证的人的数量并不多。那么婚前公证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回答是,能不做最好不做。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只归已方所有,因此一般夫妻的婚前财产公证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就算要共同买房,也可以通过发票、借据等形式证明共同出资关系,而不必要采取有可能造成感情暗伤的婚前财产公证方式。
  一个简单而方便的方法是,把婚前你的所有大宗财产,都登记在父母名下,你只是享有使用权,这样,即使男方要求要做婚前公证,也绝对不会损伤到你的利益。
  贴心提示:哪些情况的婚前财产只属你所有?
  A、 婚前父母赠送给女儿的商品房或陪嫁等等,婚后不能被视为夫妻双方所有,而是你的个人财产。
  B、 在恋爱期间,如果你没有出钱买房,但男友仍在房产证或发票上写了你的名字,那么结婚后,你也有权利享有这"没有出钱"的部分房产,因为已经发生了"赠予"的行为。
  结婚之后理智做 婚内公证不可少
  听说过婚前公证,没听说过婚内公证?其实,它和婚前公证是一个道理,而且从保护个人财产的角度来说,婚内财产公证要比婚前财产公证更为重要。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那么婚内财产公证是对这种保护的补充,特别是对一方婚前财产婚内发生转化,起到对婚前个人财产的再确认。
  不要小看婚内公证,它和婚前财产公证相比,婚后财产公证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无论是为了表达诚意约定为共有,还是为了明晰双方权责利对婚内财产做约定,夫妻的家庭地位更趋平等明确。而且如果夫妻双方进行婚内财产公证的话,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夫妻双方冲动做出离婚决定。并且,如果某一方债务出现问题,做了婚内财产公证,也不会影响到另一方。
  共同财产不成立
  有一种说法,说是婚前财产在两人共同使用8年以上,便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许多女性就以为只要是一过8年,自己就能安安稳稳地成为老公一半财产的主人。可是,你想错了!1993年,的确有一条司法解释这样规定过。可是按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任何时候都不会自动转换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条法律早就失效了。所以啊,缺乏安全感的女性,要赶快让老公在各种大宗财产上添上你的名字才行!
  保护查验要做好
  老公过于"孝顺",老是爱把两人挣来的钱无偿拿给老家的亲戚盖房子?现在,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让他把钱拿回来。因为依据法律,夫妻一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未经对方同意处分财产的一方有义务追回或者重新充实该部分财产。为了防止男人们出于各种目的的财产转移,你特别应当平日注意保存好各种原始发票和法律文书。
  包括购买大件商品的发票、购房合同、房产证、购车合同、行车证、银行存单和股票证券凭证等等。手头一旦拥有这些原始单据,就不用害怕老公将财产转移、过户或者无偿赠予他人了。
  婚姻触礁冷静断
  痛失婚姻之时,你有权利与他均分财产。但有些女性因为不懂得自我保护,在离婚时不仅失去了感情,还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钱财,不仅蒙受了感情的损失,更蒙受了经济方面的损失,最终只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过错方赔偿
  离婚过程中,首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属于过错方,如果不幸你的先生有了外遇,伤心的你提出离婚……请一定记住,除了应当平分的一半婚内财产外,你还应享有子女的生活费,但却没有一般电视剧集中所看到的抚养费,因为中国法律并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如果你是夫妻中财产较多的那一方,也注意要保存自己的私有财产,比如说在奥运冠军陶璐娜的离婚中,陶璐娜赢得的奥运金牌,和企业赠送给她的奥运奖品,就完全属于她的所有,而不必参加财产分割。
  同时,不管谁的财产更多,你都应当要求过错方、也许是有了外遇的先生赔偿,并且准备好足够的证据,因为法院是会要求你自己举证。同时,要记住一定要在离婚诉讼中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就会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审理结束后就无法再单独提起此项要求了。
  防患于未然
  做好最坏的准备。如果没有细致的规划,最友好的离婚都可能导致经济上的灾难。理财师建议接受抚养费和子女生活费的一方为前配偶购买一份人寿保单。如果提供抚养费和生活费的配偶死亡,其人寿保险赔偿金将为孩子和你的生活提供保障。
  为什么要你买,而不是由前配偶自己来买?因为如果你是保单所有者,你可以指定受益人---也就是你自己,你还可以确保保费如期支付,使保单不至于失效。最好在离婚前就办妥保险的事情,这样就不会临时犯难。
  特别注意
  A、 就算离婚后,你也可以要回被隐匿的财产!
  离婚案办完了好几年,才发现对方隐藏了很多财产,怎么办?勿须担心,你仍有权利要回你应拥有的部分。法委规定,离婚以后一方当事人如果发现了另一方隐匿财产的证据,那么就可以重新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B、 要到房子,不一定对你有好处!
  由于房地产一般在夫妻净资产中占最大比例,收入较少的配偶一方常常会极力争取得到房子---但房子是非流动资产,而且维护起来费用很高。对那些平时对家庭理财并不关心的配偶来说,要房子是特别危险的选择。在不少情形下,最理智的选择是卖掉房子后双方分钱。
  C、 夫债妻不还!
  离婚过程中,有债主上门讨债,说是夫债妻还?错!法律上並没有规定先生欠钱太太要帮忙还的规定。法律认的是借据(借贷关系),谁借的钱就是谁要还。并且先生借的钱不但是先生自己要还,而且必须用他自己的财产还,而且不可以不经过妻子同意就拿妻子的钱去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