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婚典需防四陷阱
春节长假将临,将有上万对新人举行婚礼。由于结婚爆棚,一些婚庆公司在承揽业务时随意更换酒店、婚车迟迟不到、服务暗中打折,甚至欺骗消费者等“玫瑰陷阱”的发生几率也将显著上升。
随意更换酒店
不久前,张先生委托一家婚庆公司为自己代理婚礼庆典服务。在签订书面协议时,张先生指定要求在某酒店底楼举办,并支付了3000元订金。可就在婚礼前几天,婚庆公司来电说,张先生指定的这家酒店底楼已被其他客户订走。
虽然婚庆公司后来为张先生联系了另一家酒店,但张先生夫妇总觉得很郁闷。婚后,张先生向市消保委投诉。经调解,张先生总算获得了1500元的补偿。
婚车迟迟不到
与张先生相比,王小姐更“不幸”。她的婚礼定在1月30日,谁知前一天晚上,婚庆公司突然来电告知,预定的奔驰婚车临时有故障,来不了,“要么加1200元从别的公司调同样的婚车,要么换辆‘君威’”。
第二天就是大喜日,哪有时间再找车?王小姐无奈,只得同意换“君威”。没想到,结婚当天,“君威”竟然比规定的时间迟到了45分钟。
事后,王小姐欲找婚庆公司索赔,对方声称“调换婚车是经营中无法预料的正常行为;而迟到45分钟,是因为道路拥堵,是不可抗拒的。”
常常溜之大吉
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每年的春节长假后,婚庆投诉案例就明显增加。投诉内容除婚车迟到、临时变更酒店或车型、服务暗中打折外,还有巧立名目临时加价收取服装费、化妆费等。
据了解,目前上海具备营业执照的婚庆公司有200多家,而实际从事服务的企业数量远不止这些。一些婚纱店、影楼也打出了“提供婚庆一条龙服务”的广告。实际上这些婚纱店、影楼把服务的各个环节分包出去,一旦出现纠纷,常常溜之大吉。
合同陷阱坑人
要避免大喜日子成大憾,消费者与婚庆公司签订合同时,要谨防一些婚庆公司利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设下陷阱,或者对条款内容进行模糊解释,逃避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比如婚车,要把车的牌子、型号、甚至颜色都写入合同内;摄像也要写明是一天还是半天,是否包括录外景等。为了维权有依据,对类似随意更换酒店、婚车迟迟不到,以及司仪迟到、摄像不到位等细节,应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并注意查看相关技术人员如摄影师、摄像师有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