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京城征求意见
婚庆公司如果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标准,消费者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索赔。从今天开始到4月6日,本市首个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在“首都之窗”、千龙网等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合同文本中对服务费用的支付形式、服务项目的临时取消、单方解除合同等容易引发纠纷的内容都做出了规定,如规定婚礼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给新人或者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新人临时增加服务项目的,费用应当即时清结等。如果消费者或婚庆公司一方要求取消服务项目,双方须在合同内约定,提前几日可取消,并商定好违约一方给付对方多少比例的违约金。
合同规定,如果婚庆公司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或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增加服务费用,经催告后仍未改正的,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婚庆公司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
目前,大多数婚礼服务机构没有自己的婚车,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的租金较贵,手续又相对繁琐,许多婚礼上使用的婚车是婚礼服务机构从非正规渠道找来的单位公车或个人私车,既无法提供正式发票,也无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婚车服务的这种特殊性,此次合同文稿中暂未列入关于婚车服务的条款。
市工商局表示,去年11月, 婚礼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在西城试点,在全市推行后,将使婚庆行业行为更加规范,也更有利于保护婚庆公司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