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 双方各“打”50

 

      结婚前夕,袁先生与塘沽区某婚庆公司约定,使用6辆汽车作为婚车,时间为上午8-10时。在婚礼当天,新郎的亲友去新娘家的路线为,从北塘的新郎家经过彩虹桥、汉沽、芦台农场最后于上午9点40分左右绕至位于小坨的新娘家。婚车司机考虑到10点前不可能赶回新郎家,导致下一个活无法完成,便要求新人支付1850元的误车费,才肯从新娘家出发。为了让婚礼顺利进行,新娘家只得支付了误车费。婚礼结束后,新郎袁先生多次找到婚庆公司要求对方出示收费凭证和被耽误的“下单活”的证据,但一直没有得到对方的满意答复,便到塘沽区消协投诉。

  对此,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坚称,婚车2个小时的服务时间是得到新郎袁先生认可的,但他没有考虑到路上等红灯、绕路等因素,才导致婚车上午10点40分左右才完成任务,影响车队下一单的活,才会被要求支付误车费的。而且婚车队与婚庆公司是合作关系,收费标准他们并不清楚。调查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在双方签订的《婚庆礼仪服务合同》上,既没有车队违约的赔偿标准,也没有新人违约支付误车费的约定,双方在问题纠纷上都有责任。多次调解后,双方初步达成共识,由车队退回50%的误车费。

  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签订的婚庆合同完全是一份“霸王条款”,所有条款都出自婚庆公司方面的考虑,几乎没有对新人有利的条款。即使是约定婚车的内容,也简单得只有车名,没有具体型号、颜色、车牌号等,这便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种子。“五一”黄金周结婚高峰即将到来,对此塘沽消协发出婚庆消费警示:婚庆合同一定要将服务的内容约定清楚,在约定服务时间上要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尽量保留充裕的时间。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相当重要,例如:婚庆公司不能兑现服务或服务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消费者破解“霸王条款”的绝招,要尽量争取自己的权利,不要让婚庆合同呈现“一面倒”的情况。否则一旦产生纠纷,消费者维权将会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