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几十年“脸”常变

 

    民国结婚证被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 记者日前拍摄了6张老结婚证照片

  1951年

  1951年的结婚证书和民国时期的都是竖排繁体字。整体设计很简洁,登记的内容除了结婚人的姓名和年龄外,不再牵扯到证婚人、主婚人等人的情况。

  法律条文已经开始在结婚证上“登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经是夫妻双方得到结婚证的必要条件。

  1970年

  这本结婚证是1970年在湖南湘潭县办的。封面上不是现在通常喜欢用的“双喜”,而是一枚圆圆的毛主席像章图形。

  结婚证书登记的内容也与1951年的相同,只是旁边的空白不用漂亮的花边,而用两段毛主席语录填充,封底的空白处也印着一段毛主席语录。红红的主色调与那个年代的口号很相符。

  1952年

  这张1952年的结婚证明书被撕成两半,夫妻双方各执一半,撕开的地方印有签发结婚证明书的章。

  1956年

  1956年的结婚证书奠定了结婚证书的“奖状”形象。麦穗、石榴、玉米、收割机和大红喜字印在一起,体现了当时农业在经济中的主要地位。

  1978年

  这张是1978年9月16日,在郑州市二七区革命委员会领到的结婚证。仍保持了“奖状”的样子。

  1964年

  这是1964年7月1日,在长沙县领到的结婚证。

  麦穗、玫瑰和红旗环绕在结婚证的四周,要不是结婚证中央隐隐约约印着“互爱互敬”四个字,只要把结婚证中间写的内容一改,就能当张奖状发。

  现在

  1990年以后的结婚证最大的改进,就是增加了对结婚人登记的内容。结婚证上不仅有夫妇双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还有国籍、身份证号等内容。结婚证的封皮变成了塑料,比以前的结婚证都小,携带很方便。(图为现在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