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货司仪”念错名字还冷场 新人怒告新婚酒店
最近,湘潭一对新人遇到窝火事:司仪张冠李戴念错名,酒店却称“没什么大不了”。新人向法庭起诉,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公开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这是湘潭市今年因为婚庆纠纷而引发的首例诉讼。
王军(化名)和陈娟(化名)均系湘潭市民,前不久在位于湘潭市河东的金星大酒店举行婚宴。王军说,婚前十多天他预订酒席时,当面询问过酒店餐饮部经理周某“酒店是否提供婚宴司仪”,周某称,酒店有个从另一家酒店招聘来的领班,曾主持过多场婚宴,经验丰富,“酒店会安排这名领班主持。”王军对此信以为真。然而,婚宴当天,担任司仪的并非酒店原定的那名领班,而是一个迎宾小姐。王军和妻子刚一出场,对方就将新娘“陈娟”错念成了“张娟”。
陈娟家人赶紧提醒,结果对方更加紧张。“到后来,司仪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冷场一二十分钟。”
酒店承认,这是工作失误所致。婚宴当日正值星期天,原定的那个领班没有上班,于是便安排了一个迎宾小姐临时上阵。“这个迎宾小姐刚来酒店才几天,确实没有什么主持经验。”
“当初是信任酒店,才同意由对方安排司仪,可后来换人为什么不及时相告?”对于酒店“以桃代李”的这一做法,王军十分气愤。但酒店坚持认为没什么差错,仅勉强表示“愿意口头道歉”。
湘潭市金明法律事务所余彪认为,酒店收取了王军的婚宴订金,并承诺由“领班”担任司仪,双方实际上是一种合同约定关系。后来由于客观原因临时更换司仪,理应及时告知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从本案看,酒店系明显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次失误对于酒店或婚庆公司来说,可能没太多影响,但对新人来说却是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湘潭市消协负责人提醒,新人在举行婚礼前应先多方了解和比较,屡遭投诉的酒店或婚庆公司别碰,在各种消费过程中,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越明确越好,一旦发生纠纷,这纸协议就能够帮你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