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放鞭被处拘留5天
昨日,武昌区一户人家嫁女儿时燃放鞭炮庆贺,被群众举报。警方闻讯赶去,开出武昌今冬首张违规放鞭的罚单——对朱女士行政拘留5天。
昨日上午9时30分,武昌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解放路一居民区内有人燃放鞭炮扰民。黄鹤楼街派出所2名民警迅速赶去,只见一队婚车停在路边,喜气洋洋的新郎正抱着新娘准备上车。
2名民警打听到是朱女士嫁女儿,遂静静等在一旁,直到车队开走之后,这才找到朱女士家,说明来意。民警不惊动一对新人的小细节,让朱女士家人感到满意。朱女士承认自己放了鞭,愿意接受处罚,并解释说鞭炮是亲戚从黄陂带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民警决定对朱女士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200元。考虑到朱家在办喜事,警方决定暂不执行拘留。
昨晚,记者从黄鹤楼街派出所了解到,当晚民警通知朱家后,朱女士主动来到派出所。警方决定于今日0时对朱女士行政拘留。
武昌警方提醒市民:年关将至,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否则将受到处罚。
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该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除春节期间以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是:农历除除夕上午8时至晚12时,正月初一0时至晚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