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必不可少的人:主婚人与证婚人

 

    很多新人在筹办婚礼时会对“主婚人”和“证婚人”这个两个特殊称谓有混淆,甚至只请一人承担这两个角色。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场完整的婚礼,应该有主婚人和证婚人来共同见证你们的甜蜜时刻。

 

  * 关于证婚人和主婚人的来历

  关于主婚人最早的正式记载,出于《大清律例》:“男、女结婚嫁娶,必有主张其事者,谓之主婚,即:祖父为孙,父母为子,伯叔为侄,兄姐为弟妹,外祖父为外甥主张其事,为其主婚。”

  而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证婚人。只是到了清末民初,随着文明婚礼的兴起,时尚的大城市中的年轻人,借鉴天主教的婚礼规范(注:天主教教义规定,婚礼只有在证婚的地区助教、堂区主任神职人员,或此二人所委托的司仪或执事,以及二位证人前举行,才有效。在婚礼中引入了证婚人,后来这种风尚逐渐被社会承认,用民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于是诞生了今天我们婚礼上的证婚人。如今台湾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仍然规定:“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证婚人顾名思义是婚姻合法的证明人。从礼仪的角度看证婚人应居客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过去通常由红娘担任。证婚人的讲话主要内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通常证婚人由女方聘请,现在大多是新人单位的领导。证婚人当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请,现在规矩已经没有那么多了。

  主婚人按传统礼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担任,从礼仪的角度而言主婚人居主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证婚人后面。现在父母大多不亲自主婚而是委托别人替自己主婚,所以主婚人的工作就是替父母主婚,他讲话的要点就是:"感谢嘉宾,叮嘱新人,提些成家以后的要求"等,俗称致"新婚训词",现在也就是司仪的工作了,也没有固定由谁请的说法,大都会是新人自己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