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婚宴协议应明确补偿条款
今年婚宴市场延续了去年的火爆。昨日,记者从市烹饪协会获悉,今年5月,天津的婚宴预订数量已接近去年同期水平。据预测,今年举办婚礼的新人不会少于去年,“婚庆大年”有望再次“光顾”天津。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市内30多家酒店的婚宴已经基本预订满,现阶段已经开始陆续接受下半年和“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预订。记者了解到,在以往结婚相对集中的2月、4月和5月,一般的酒店都接受了每天两场婚宴的预订,个别条件好的酒店在2月中旬、4月末到5月中旬这段时间里,接受的预订甚至达到每天三场,而在一些民间的“吉日”,用“抢”来形容婚宴预订似乎一点也不过分。
“现在,提前一年就咨询乃至预订婚宴的现象,可以说在本市已经很普遍了。”据协会负责人介绍,随着婚宴市场预订时间的提前,一些酒店、饭店的服务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比较突出。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婚宴时不能只签订协议,更应该对其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分析,并且在条款中明确,如遇承诺不能兑现,要双倍返还订金。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消费者向饭店交付订金之日起,双方签订的合同即生效。事后遇到有关问题,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饭店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