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潜规则"盛行 不开发票写进订餐协议
“婚宴不开发票,这是行内一些中小酒店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日前,省城某酒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这样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酒店在承接婚宴之前或在顾客结账后索要发票时,会告知顾客:在本酒店举行婚宴不开具发票。这已经成为某些酒店承办婚宴的“潜规则”。
1月22日,历城区的焦先生在二环东路一家酒店举行了婚礼。婚礼结束后,他带着婚宴订餐协议到酒店总台结了账。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上赫然写着“本次婚宴不开具发票”。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预订婚宴都要签订这种协议。因为新人举行婚宴一般不能报销,而且大都是自带酒水,酒店利润少,所以不能开发票。如果顾客确实非常需要,那么只能开具实际消费额50%以下面额的发票。据了解,这样的“不开发票”协议在省城并不鲜见。
在位于洪家楼附近的一家酒店,婚宴报价为418元一桌,不开发票;如果一定要开,每桌就要减掉一个素菜和一个果盘。理由与前面那家酒店如出一辙:婚宴利润少,发票不报销。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些酒店在承办婚宴时,如果新人要开发票,酒店就会在饭菜上面下点“功夫”,把开发票的“损失”找补回来。“反正在那么热闹的场合,没人会在意饭菜量大量小。即使菜稍微差点,参加婚宴的客人也不会说什么。”
刚在一家酒店办完婚宴的刘先生不满地说:“上什么菜竟然和发票挂上钩了,完全是霸王条款。”但刘先生表示,他还是没有坚持索要发票,因为自己确实不需要,而且“大喜的日子不想和人拌嘴”。他认为,很多酒店之所以坚持不开发票,就是抓住了新人的这种心理。焦先生也认为,反正没人给报销,这么喜庆的日子,犯不着给自己找不愉快。更多的人则认为,发票是否能报销是顾客自己的事,而索要发票是顾客维护权益的正当要求。酒店为了多赚利润不开发票的行为侵犯了顾客权益,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针对婚宴不开发票行为的投诉还不是很多。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法律明确规定酒店在顾客消费后要开具发票。因此,不管是签订“不开发票”协议,还是以其他形式拒开发票,都是违法的。对于不开发票的行为,新人们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