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搞欺诈准新娘获补偿

 

      拍婚纱照本是高兴事,消费者赵姓女子却为此窝火,经消协做主调解,她才感到心平气顺。8月14日,记者在苏家屯工商分局了解到了此事的原委。

  原来,家住沈阳苏家屯区陈相镇的赵姓女子今年10月即将结婚。8月1日,她与男友一同来到当地的一家婚纱影楼拍摄婚纱照。事先他们已经选好了拍摄的套组项目,并与影楼谈好了价格。但在实际拍照时,却不断出现一些“计划外”支出。比如在给赵姓女子化妆时,化妆师告诉她,化妆用的彩妆盒有免费的,可那是公用的不卫生,另外有一种不但质量好,而且属于个人专用,用过之后可以带走,但要收费80元,影楼让赵姓女子在两者中自愿选择。为了卫生,赵姓女子选择了后一种。一个心形的小彩妆盒,就花去了她80元。化妆到眼睛的时候,化妆师又告诉赵姓女子,用进口的假睫毛,拍摄出来的效果更好,但也属于自费项目,且要比普通假睫毛贵点,需要30元。赵姓女子觉得大钱都掏了,不能因为这点小钱影响拍摄效果。于是,她又付了30元。第二天,赵姓女子逛街时,无意中发现市场上和她昨天用的一模一样的彩妆盒售价仅30元,假睫毛也只卖5元钱。赵姓女子明显感到上当受骗,带着一肚子火投诉到苏家屯工商分局陈相工商所,要求影楼返还多收差价。工商人员通过调查核实,确认影楼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经过调解,影楼返还给赵姓女子75元。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要擦亮眼睛,避免掉入消费陷阱。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及时到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