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破相”新娘告婚纱店
“虽然婚礼早已过去,但我还是要为法官们送上迟到的喜糖。”几天前,当仙桃法院沙湖法庭法官在宣布一起案件调解结果时,发生了这样一幕:原告王女士给审判员们捧出了专门准备的喜糖。
昨日,结婚已经半年的王女士给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今年1月25日,是家住沙湖镇居民王女士的大喜之日。一大早,满心欢喜的王女士便赶到城区某婚纱摄影店化妆。
“哎哟!你们怎么回事啊!”当该店工作人员为王女士修眉时,不小心发生了意外,刀片划破了王女士的右眉弓,顿时血流如注。在送医院简单包扎治疗后,王女士不得不带着伤痕和满腹怨气出嫁了。
婚姻大事,出现了这样的倒霉事,王女士当然心里不舒服。事后,王女士向仙桃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店主罗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还扬言要找人砸罗某的店铺。一时间,双方都充满怨气。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消协多次调解也无果。8月15日,一气之下的王女士将婚纱店主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罗某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费用2万多元。
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王女士是在气头上,毕竟是婚姻大事,出现这样的情况,多少心里总还是有些许阴影,而店主罗某也并非不讲道理,于是决定调解。
“因为我店工作人员的不小心,令您的婚礼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请您原谅。”8月28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罗某亲手将7000元现金交到王女士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