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庆合同以“详细”为重
婚庆消费延续去年红火的同时,今年春节前又形成了新一轮高峰。对于婚庆消费各环节的诸多投诉,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2007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新人应慎签婚庆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注重细节,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昨日从市消协投诉统计系统中看到,仅2006年就有151起关于婚庆消费的投诉,主要涉及婚纱照、礼服出租、婚宴服务、喜糖质量等纠纷。虽然在婚纱照、婚宴等方面,绝大多数消费者与商家都签订了消费合同,但不少合同缺乏细节。如有酒店在与新人签订婚宴合同时,只写明套餐、桌数、价格等,而没有将物品保管、菜品质量、婚庆公司资质等写入合同,以至于新人在婚宴上遗失物品等责任难以认定,给维权带来诸多麻烦。其他小型喜糖店、个体司仪、个体礼服出租店甚至没有合同样本,只是口头约定,而新人方面往往以预付订金、押金等方式对店家作出承诺,使新人一开始就在维权上处于不利地位。
为避免缺乏详细合同依据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新人,在寻找婚庆公司时,首先要查看证照。依据相关规定,婚庆经营者必须“亮照经营”,消费者可查看其营业执照是否有婚庆服务的各项经营项目,每个项目的服务费用,然后了解其工作人员是否有相关工作资质,如摄影师、摄像师、司仪等有无劳动局或司仪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在签合同过程中,要注重细节签订。选婚车要把轿车的品牌、型号、款式、甚至颜色等都写入合同内;摄像要写明是一天还是半天,是否包括摄录外景等。同时要在合同中逐条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细则和违约责任。此外,不要一味求低价,婚庆服务也是依照经济规律“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过于低价服务的提供者有可能是非正规公司或无照、超范围经营企业。
由于婚礼是新人一生中难得的好日子,市消协提醒新人及其家长和参加婚礼的亲友,遇到纠纷时应冷静处理,尤其是在婚礼进行中发现婚庆公司违约事件,首先要保留好违约现场的书面文字证明材料或影像录音资料,以便在婚礼结束后向婚庆公司索赔,不要影响婚礼现场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