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婚纱照变丑 新娘发帖“讨伐”影楼
到影楼拍婚纱照,结果效果连生活照都不如。新娘小王(化名)上网发帖泄愤,而影楼以声誉和营业额下降为由,将小王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侵权费”。昨日记者了解到,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影楼老板索赔请求。
据小王介绍,去年4月,她在武汉某影楼拍摄了婚纱照,“照片中的人都被拍丑了,化妆也没弄好”。小王找影楼工作人员交涉,而对方称照片还要进行后期处理。
5月中旬,小王提出重新拍摄但遭到拒绝。5月27日,小王上网发帖,她对影楼的拍摄水平、妆容、相册设计和服务等方面都不满,还将自己的生活照与所拍的婚纱照贴出来对比,并点了影楼的名称。
帖子发出后,引来众多网友声援。6月,影楼称小王发帖致影楼声誉受影响,经济损失达5万元,将小王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索赔5万元“侵权费”。
去年10月,硚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影楼代理人称,婚纱照传到网上后,小王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引起网友议论,对影楼产生了负面评价,造成营业额下降,要求小王赔礼道歉,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
近日,硚口区法院一审宣判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嫌影楼所拍婚纱照不好,上网发帖发表意见,是消费者所享有的一种监督权,并没有侵权,对影楼索赔5万元不予支持。
昨日,小王介绍,看到婚纱照后,她大哭一场,尽管胜诉了,但她花费了数千元在影楼拍摄的婚纱照都没用了,“现在只想重新拍照,但影楼老板至今都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