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还贷如何理清财产关系

 

     婚前婆家买的婚房,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父母和丈夫的名字,房贷一直是公公还。现公公退休,要求我们一起还贷。我想房产证上没我名字,凭啥要我们共同还贷?请问我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律师答问: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所涉及的房产情况比较复杂,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取得了产证,婚后继续还贷。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 


  二、婚前一方支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产证。产证虽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产证就是共同财产,毕竟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取得,取得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此房仍属婚前个人财产。 


  三、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及部分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屋属部分共同共有。即婚前个人出资的部分及其增值的部分归一方所有,婚后再次支付的部分,除非出资人证明该出资系婚前个人财产,否则该部分及其增值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父母参与出资的处理: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